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银行研发退役军人专属信贷产品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颜)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1月21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和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银行机构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要在现有信贷产品中积极为支持对象匹配适合的产品,鼓励研发专属信贷产品,努力满足支持对象融资需求。支持对象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要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银行要开辟绿色通道,不断优化办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能。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应根据支持对象实际情况和用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倡导实行3年期内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充分运用退役军人获得的军功荣誉表彰等信息,优化信贷审批模型,在客户准入、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倾斜。贷款资金用于支持对象自身生产经营,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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