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数据产业,又双叒叕迎来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日前公布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以及《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规范》《通知》)三份政策文件。
至此,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机制“出炉”
记者注意到,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对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价格)管理,既保障运营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
同时,按照《通知》要求,科学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最高准许收入。最高准许收入包括经营成本、准许利润和税金。其中,经营成本指运营机构在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扣除政府补助后的合理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授权运营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成本,数据传输、汇聚、存储、治理等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获取公共数据资源的相关支出,以及期间费用等,具体通过成本调查确定。准许利润按照经营成本乘以准许利润率确定。准许利润率按照成本调查前一年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确定,具体由有定价权限的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明确。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步推出三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文件,是落实此前(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模式。其中,共享和开放制度规则、运行机制相对成熟。
本次出台的三份文件是针对授权运营相关活动进行规范。其中,《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基本要求,形成全国一体化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为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底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奠定基础。
《实施规范》着眼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的制度环境,明确授权运营应把握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路径,是推动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有序释放的重要保障,为规范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指引。
《通知》基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制的特点,旨在通过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促进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至此,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完成,有助于进一步激发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引领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融合应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据产业将迎来“加速期”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三份配套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工作统筹,一体化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和价格机制的落地实施,打好政策的组合拳,提高政策的整体效能。”上述负责人说。
据介绍,针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将大力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方式,培育一批“公共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应用成果,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
实际上,不仅仅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近期,有关数据产业的政策利好频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关于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纷至沓来,可以期待,2025年数据产业将迎来加速发展。
其中,数据标注产业的实施意见,是我国数据领域首份有关数据标注产业的文件。这份文件出炉后,将推动整个数据标注产业加速发展,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超过20%。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也将继续“加速”。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近日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业界初步估算,数据基础设施每年将吸引直接投资约4000亿元,带动未来五年投资规模约2万亿元。
据悉,2025年,国家数据局将大力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2025年底,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要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使用绿电占比要超过80%。
近日全国数据工作会议透露出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其中场内市场数据交易(含备案交易)规模预计超300亿元,同比实现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