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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0 20:55:39 股吧网页版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如何定价?两部门发文明确
来源:券商中国

  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通知》明确,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下称“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并书面报告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下称“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

  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同时具有公共、公益属性。“发挥好价格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有助于激发供数动力和市场创新活力,有助于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近期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部署,《通知》从明确定价范围和管理权限、规范定价程序、制定最高准许收入和上限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系统性安排,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在明确定价范围和管理权限方面,《通知》提出,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建立各类应用场景下可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

  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欧阳日辉指出,数据产品流通市场的主体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开发数据产品。该类主体从数据资源流通市场购买所需数据资源的使用权,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算法动”的模式完成数据产品的开发,面向行业客户的具体业务场景形成数据产品。由于只有最终客户愿意买单,数据产品的经济价值才能实现,流通交易行为才能完成,数据产品流通市场宜采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核定最高准许收入

  根据《通知》,制定最高准许收入和上限收费标准,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最高准许收入。

  《通知》明确,最高准许收入包括经营成本、准许利润和税金。其中,经营成本指运营机构在提供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扣除政府补助后的合理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授权运营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成本,数据传输、汇聚、存储、治理等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获取公共数据资源的相关支出,以及期间费用等,具体通过成本调查确定。

  授权主体应统筹考虑不同应用场景下各类产品和服务的数据、算力、存储等资源使用,人力资源投入,以及销售规模等因素制定上限收费标准。具体可按产品数量、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数据调用量等形式收费。

  同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对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等情况开展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上一周期内实际收入超过最高准许收入的部分,在核定下一周期最高准许收入时予以扣减,超出较多的,可在不同周期平滑处理。

  在评估周期内,授权主体每年根据运营机构实际收入、销售规模等情况,指导其合理调整收费标准。当年实际收入偏离最高准许收入10%及以下的,由授权主体指导运营机构调整具体收费标准;超过10%的,由授权主体调整上限收费标准。

  金融、电网、通信等领域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有望率先突破

  近年来,多地政府积极试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与价格形成机制。目前,贵州、成都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市场收益定价模式。

  欧阳日辉介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数据产品开发成本为基准,综合引入数据成本、数据质量、隐私含量等多重客观因素,结合数据产品预估的商业模式、市场规模,研发上线“数据产品交易价格计算器”,逐步建立起“报价—估价—议价”的定价体系。

  成都市采用的市场化协商方式,由政府数据运营服务单位与数据使用单位通过多轮协商确定相应的数据服务价格。协商过程让数据使用单位充分表达意见,明确需求场景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同时涉及数据的稀缺性和完备度时,在“公共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前提下,由数据使用单位和政府数据运营服务单位通过若干轮协商确定,而不是由政府数据运营服务单位直接确定。

  欧阳日辉指出,从国内已开展公共数据定价实践的地区来看,对金融、电网、通信、气象等具有较为成熟市场的数据资源或产品进行定价,往往能够得到供需双方的协同发力,有利于加速数据定价过程、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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