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这家房企出示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月17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经查,正兴隆房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公司债券的问题。公司董事长黄敬舒、总经理叶兴安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现场检查发现公司还存在未完整披露关联方信息、与关联方大额资金往来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黄敬舒、叶兴安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黄敬舒、叶兴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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