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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8 00:52:00 股吧网页版
正部级刘昆 履新职
来源:券商中国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网站消息,1月17日下午,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刘昆同志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免去丁学东同志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刘昆,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广东饶平人,1973年6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昆曾任广东省副省长,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2018年,刘昆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2023年卸任。

  此番卸任的丁学东,出生于1960年2月,曾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正部长级)等职,2023年7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丁学东是二十届中央委员。

  据介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定位,依法依规履行以下职责:(一)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二)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及其他国有资产。(三)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监督。(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六)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理事大会由全体理事组成。理事由国务院聘任,包括企业家代表、职工代表、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任期届满,由国务院重新聘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参加理事大会,行使理事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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