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7 20:02:49 股吧网页版
基金大消息!28年老将曹名长卸任
来源:券商中国

  1月17日晚间,中欧基金发布公告,宣布曹名长因个人原因自即日起卸任旗下四只产品的基金经理职务。业内人士透露,曹名长此次离职后暂无其他职业规划。

  公开资料显示,曹名长在基金管理领域有着28年的经验,期间多次获得个人及产品方面的权威奖项。数据显示,曹名长采用价值投资为主导的投资风格,为投资者带来了长期的超额收益。

  据了解,为了确保基金产品的稳定交接,中欧基金的“多基金经理共管”模式已运行多年。曹名长离任后,他所管理的四只基金将由原共管基金经理团队接手管理,确保基金运作的平稳性。

  曹名长因个人原因自即日起卸任

  1月17日晚间,中欧基金发布公告,曹名长因个人原因自即日起卸任旗下四只产品的基金经理一职。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曹名长此次离职后暂无其他规划。

  公开资料显示,曹名长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自1996年12月起从事证券行业,拥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他历任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闽发证券上海研发中心研究员,红塔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百瑞信托信托经理,新华基金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年6月,曹名长加入中欧基金,现任权益投决会委员。

  曹名长的投资风格以价值投资为主,注重长期持有和低换手率。在此次卸任前,曹名长担任中欧价值发现、中欧潜力价值、中欧成长优选和中欧恒利四只产品的基金经理。此次卸任后,上述产品将由同样来自价值组的蓝小康、罗佳明、沈悦等基金经理团队接任管理。

  中欧基金表示,公司衷心感谢曹名长在任职期间做出的巨大贡献。作为深度价值投资老将,曹名长在加入中欧基金的近十年间,不仅为其管理产品创造了长期超额收益,也打造了一支理念一致、风格清晰、实力出众的中欧价值投资团队,推动了中欧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落地和投研文化的传承。

  共管模式确保产品平稳交接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中欧价值发现、中欧潜力价值、中欧成长优选、中欧恒利4只基金均为“多基金经理共管”模式。此次曹名长卸任后,上述产品均由原共管基金经理继续管理,实现产品平稳交接。

  其中,中欧价值发现早在2017年5月增聘蓝小康担任基金经理,2020年5月增聘沈悦担任基金经理,以团队式管理运作7年有余。截至2024年年末,中欧价值发现A近五年收益率达27.16%,远超同期业绩基准2.87%。此次调整后,该产品将由蓝小康和沈悦继续搭档共管,延续低估值兼顾成长性的价值投资策略。

  中欧恒利则于2020年7月和2023年10月分别增聘沈悦、罗佳明担任基金经理,以团队式管理运作4年有余。截至2024年9月末,中欧恒利近五年收益率达41.27%,远超同期业绩基准8.7%。此次调整后,该产品将由罗佳明和沈悦继续搭档共管,继续秉承价值风格,精选低估值并兼具成长性的优质A股和港股。

  中欧成长优选和中欧潜力价值则均为“双基金经理共管”模式,两只产品于2020年5月增聘基金经理沈悦。截至2024年年末,中欧潜力价值A成立以来收益率达111.8%,远超同期业绩基准7.1%;中欧成长优选A近七年业绩达66.76%,远超同期业绩基准19.25%。此次调整后,两只产品将由沈悦管理,并继续坚守价值投资风格,其中中欧成长优选定位于中小盘价值风格,择时选股并重,注重安全边际;中欧潜力价值则更聚焦于中盘价值,以低估值为核心,兼顾未来成长性。

  在资管行业实践“工业化” 生产模式

  近年来,中欧基金持续加强投研团队建设,完善内部培养机制,目前投研体系人员已达约250人,占公司全体员工超50%,各个策略体系和人才梯队建设日臻完善。与此同时,中欧基金也在加强逆势布局,引入优秀投研人才。

  此外,中欧基金也在不断探索资管行业的“工业化”升级,从过去依赖个人能力的手工作坊式转向强调专业分工、流程协作的工业化生产模式。通过专业化分工、流程化协作,力争输出定位更清晰、风格更稳定、长期超额更可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以此次接棒的价值组为例,价值组负责人蓝小康现任中欧基金权益投决会委员,拥有超13年投研经验,超7年公募基金管理经验;核心骨干罗佳明,拥有超13年投研经验,超5年公募基金管理经验;中欧基金自主培养的新生代基金经理沈悦自2015年加入公司,拥有超9年投研经验,超4年公募基金管理经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