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4 21:59:09 股吧网页版
金强因违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被贵州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财中社10月14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的公告,金强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监管措施。具体问题包括在未与客户签署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合规风险。

  此外,金强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未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日期,也未及时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的多项条款,最终导致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金强需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向监管局报告整改情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