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积累与创新能力的差异化优势
1. 区块链技术壁垒与国际经验
四方精创自2015年起深耕区块链技术研发,其自主研发的金融级分布式平台(如Fincube)具备高并发处理能力(每秒处理超10万笔交易)和模块化架构设计,已在香港数字港元(e-HKD)试点中验证了跨币种实时清算能力。相较之下,传统央国企金融机构的技术系统多基于传统架构(如集中式数据库),难以满足数字货币桥项目对原子化支付(单笔交易耗时7秒以内)和隐私保护(零知识证明技术)的严苛要求。
此外,四方精创在跨境支付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国际案例,例如为东南亚某央行构建的跨境贸易结算系统,年处理金额达万亿元级别,其技术方案被国际清算银行(BIS)评价为“高度适配多边治理需求”。
2. 敏捷研发与市场化导向
数字货币桥项目(mBridge)强调快速迭代和商业化落地能力。四方精创作为民营企业,决策链条短、试错成本低,能够在3个月内完成跨境支付系统从需求分析到部署的全流程,而传统金融机构因内部合规审查流程复杂,同类项目周期通常超过1年。例如,在中国联通通过mBridge实现跨境支付的案例中,四方精创仅用45天完成技术对接,展现了民企的敏捷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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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避利益冲突与推动市场化生态
1. 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治理难题
若由国有银行主导数字货币桥建设,可能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国央行过度干预跨境支付市场”的质疑,损害项目的中立性。四方精创作为独立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既无货币发行权也无跨境支付业务利益,更符合“无损原则”(即不损害他国货币主权)的核心要求。
例如,在货币桥的中东试点中,沙特央行明确要求技术供应商不得与任何参与国商业银行存在股权关联,而四方精创的独立身份满足了这一条件。
2. 构建开放技术生态的必要性
数字货币桥需兼容不同国家的支付系统(如香港“转数快”、泰国PromptPay),而四方精创与华为等科技巨头的深度合作(如联合开发Fincube平台)使其具备更强的异构系统整合能力。相比之下,央国企的技术生态相对封闭,难以快速对接国际主流协议。
典型案例:四方精创通过华为云底座,将mBridge系统与东南亚某国传统RTGS(实时全额结算系统)无缝对接,而国有银行因技术路线差异未能实现类似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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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试点与风险隔离的考量
1. 民企试错成本更低
数字货币桥作为全球首个多边央行数字货币跨境项目,存在技术失败、合规争议等风险。选择民企承担核心开发任务,可在不影响国有金融机构稳定性的前提下进行高风险创新。例如,2024年货币桥试点中曾出现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漏洞,四方精创通过模块化架构(Lego-Bricks)快速调整反洗钱规则,而若由国有银行主导,此类调整需层层报批,可能延误项目进度。
2. 探索市场化合作模式
央行通过采购四方精创的技术服务,可建立“监管机构-科技公司-商业银行”的分层协作机制,为未来更大范围的公私合作(PPP)积累经验。例如,四方精创在项目中仅收取技术服务费,不参与交易分润,既保障了央行的主导权,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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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期战略:培育中国主导的金融科技产业链
1. 输出技术标准与话语权
四方精创在mBridge中的核心角色,实质是中国央行将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技术标准嵌入国际金融基础设施的关键路径。例如,货币桥采用的“大圣共识算法”由四方精创与中国科学院联合研发,已被阿联酋、泰国等参与国采纳为央行数字货币底层协议。
2. 打造“非美元支付生态”的支点
通过扶持四方精创等民企,央行可规避西方对国有实体的技术封锁。例如,2024年美国曾试图限制SWIFT系统与mBridge的交互,但因四方精创不涉及美元清算业务,美方制裁无法直接生效,保障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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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技术能力、治理中立性与战略灵活性的三重逻辑
央行选择四方精创而非央国企,本质是技术能力缺口、国际合规需求与地缘风险管控的综合结果。这一选择既推动了中国金融科技企业跻身全球顶级支付基础设施供应商行列,也为数字人民币国际化开辟了一条“技术输出先行、规则制定跟进”的创新路径。未来,随着数字货币桥覆盖全球50%以上贸易额,四方精创有望成为数字金融时代的“Visa级”基础设施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