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关于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目录
问题 1.关于经营情况......3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6
问题 3.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7
问题 4.关于本次发行对象......8
问题 5.其他问题......10
问题 1.关于经营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及公开披露文件,(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 78,026.02 万元、144,283.14 万元、85,870.32万元,同比增长 99.96%、84.92%、42.43%;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8,584.27 万元、71,218.05 万元、38,726.25 万元,同比增长 181.02%、149.15%、27.56%。(2)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90.16%、92.02%、90.68%,其中医疗器械毛利率分别为 93.18%、95.03%、95.04%;功能性护肤品毛利率分别为 67.79%、70.41%、70.78%,2024 年线上线下毛利率差异较大;原料及其他毛利率分别为 75.90%、77.55%、68.00%。(3)发行人销售模式分为 OBM 和 ODM,OBM 销售可进一步分为经销与直销, 2024 年经销收入同比增长120.15%,远高于直销收入增长幅度,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对经销商的返利形式主要以返货为主。(4)报告期内部分主要直销客户变动较大,其中上海重境品牌管理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24 年 3 月,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2025 年上半
年成为第一大线下直销客户,销售毛利率低于发行人化妆品线下销售毛利率。(5)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分别为16,495.77 万元、25,854.20 万元、18,078.7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1.14%、17.92%、21.05%,包括线上推广及服务费、宣传推广费、会议及展览费等。(6)发行人报告期内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分别为 1,863.99 万元、5,178.74 万元、767.49 万元,且存在因研发项目终止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的情形。(7)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
面价值分别为 6,628.58 万元、9,656.79 万元、15,323.34 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5、1.36、0.6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43.39万元、440.22 万元、399.26 万元,对周转材料、在产品未计提跌价准备。(8)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1,816.95 万元、3,814.96 万元、4,081.75 万元,持续增长。(9)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6,108.96 万元、46,045.24 万元、44,634.35 万元,在建工程分别为 13,190.14万元、1,937.33 万元、18,808.73 万元。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报告期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一致,最近一期收入、净利润增速放缓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技术先进性说明业绩上涨是否具备可持续性。(2)结合细分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销量变动等,量化分析细分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说明细分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3)说明线上线下功能性护肤品毛利率波动趋势相反且差异较大的原因,报告期各期细分产品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毛利率及差异合理性。(4)说明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经销商返利的具体情况,2024 年经销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真实性、合理性,2024 年新增经销商在 2025 年合作状态及收入变动情况,相关合作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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