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920964 证券简称:润农节水 公告编号:2025-106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的背景及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实现长期经营目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6、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湖北乡投集团”)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协议内容、协议的条款设置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乡投集团系公司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9、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分红政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11、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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