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8:23:27 股吧网页版
创远信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9 年 1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
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2021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2025 年 8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3、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本次交易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以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扬文 苏冬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