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920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153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冯跃军
住所和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 139 弄 1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吉红霞
住所和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 139 弄 1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创远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和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恒麒路 139 弄 1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上海优奇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和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 205 弄 7 号 4 层
401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北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予以注册;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1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计划......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创远
指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科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冯跃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吉红霞
上海创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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