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8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四川优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精密”)及全资孙公司 成都楷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航科技”)为成都三航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航机电”)的供应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优机精密及
楷航科技对三航机电的应收账款为 9,302,454.52 元(未经审计账面余额),已
计提坏账准备 2,255,758.82 元,应收账款净额 7,046,695.70 元。截至目前,
优机精密及楷航科技已暂停对三航机电供货。
近期,优机精密及楷航科技收到三航机电发来的《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成都三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等文件,拟以债转股方式清偿 5,000,000 元 的供应商债务,并以无息留债分期支付方式清偿剩余 4,302,454.52 元的供应商债务。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予以认定。”
根据公司经审计 2024 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323,373,322.02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资 产
609,515,199.97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968,545,850.75 元。本次购买资产的
金额为 5,000,000 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 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0.38%和 0.82%。本次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2.18%。
综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三航机电部
分债权拟转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成都三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虹路 3 号 B 栋 2 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3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沈斌
实际控制人:沈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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