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920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5-107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 5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立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向17名核心员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根据《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事项由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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