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920932 证券简称:科达自控 公告编号:2026-004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投
资者利益,强化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规范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促进子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直接或
间接持有其超过50%股份或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
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公司与子公司的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在实现子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的同时,对公司的治理、日常经营、投资决策、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的框架下,依据《公司法》有
关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经营和管理权,合法有效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建立健全法人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 法人治理结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派驻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八条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提交子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按子公司章程规定产生。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
(六)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沟通,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相关许可、知识产权证书等证照及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资料等应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在子公司进行档案管理,同时应当报公司备案。
第三章 日常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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