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鼎邦”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无锡鼎邦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同意无锡鼎邦换
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5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545,300.0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139,454,699.93 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2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新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7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3,25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41,136.6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08,863.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02001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查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查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控股子公司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望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查桥 10650701040088888 0.00
支行
无锡鼎邦换热设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无锡查桥 1103026429200530657 4,142,751.01
支行
江苏鼎邦换热设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台望海 10423001040088889 0.00
支行
江苏鼎邦换热设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2050173773600003893 41,734.17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合计 4,184,485.1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入进度(3)
额(调整后)(1) 金金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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