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920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系统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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