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 920895 证券简称: 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01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孟家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9,78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788,6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刘讷、黄林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一)《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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