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液压”“发行人”或“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9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4 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为“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涉及的简称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释义相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以下简称“《业务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025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山东万通液
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4 号)。
(二)本次可转债基本要素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2、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为 150 万张。
3、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15,000 万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6、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阶梯式票面利率,其中,第一年票面利率为 0.20%,第二年至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在前一年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固定增加 0.20%。具体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利率 利率 利率 利率 利率 利率
0.20% 0.40% 0.60% 0.80% 1.00% 1.20%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的利息。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事项。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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