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原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华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华原股份发行普通股 20,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3.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60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70,105,471.70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因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87,311.01 元,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号为“容诚验字[2023]361Z0014 号、容诚验字[2023]361Z0032 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状态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已按
广西华原过滤系 800056782200053 规 定 使 用 完 0.00
统股份有限公司 广 西 北 部 湾 毕,账户已注
银 行 股 份 有 销
广西华原过滤系 限 公 司 玉 林 800056782200054 存续 1,142,086.15
统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湖北华原技术有 805166571600001 存续 18,844,246.61
限公司
合计 -- -- 19,986,332.76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11月 25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具体使用及预计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明细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总额(A) 金额(B) (C) (D=A+C-B)
研发中心 10,000,000.00 9,319,763.46 461,849.61 1,142,086.15
建设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适用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成本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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