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4,54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82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52.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8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 26,971.00 19,924.16
造新建项目
2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 8,328.00 8,328.00
目
合计 35,299.00 28,252.16
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 19,000 万元人民币,本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1、投资决策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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