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3 18:23:28 股吧网页版
天纺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920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5-107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
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葛传兵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福建省泉州市数字经济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
司,注册资本为 5400 万元人民币。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相 关信息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结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更好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提升检测服务能力提 升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天纺标福建实验室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
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相关工作的效率,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后,办理如下事项:

(1)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选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行,办理账户开立工作,与银行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与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相关的协议等。

(2)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 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项目实 施主体为共同一方)。

(3)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