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17
证券代码:920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6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6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4.4%股份的股东卫晓洪、蔡波涛书面
提交的《关于提议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提请在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关于提名陈春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卫晓洪、蔡波涛共同提名陈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机制选举”,因此将该临时提案合并至公司已公告议案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卫晓洪、蔡波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卫晓洪、蔡波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7 人
1.01 非独立董事王雷 √
1.02 非独立董事吴晓春 √
1.03 非独立董事张剑锋 √
1.04 非独立董事李程垒 √
1.05 非独立董事王文豪 √
1.06 非独立董事管衡 √
1.07 非独立董事李楚南 √
1.08 非独立董事陈春霖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4 人
2.01 独立董事贺勇 √
2.02 独立董事张雷 √
2.03 独立董事袁铁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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