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920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132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到厦门
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
2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厦门证
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公司对《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证监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方案》(公告编号:2025-120)(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整改工作的整体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共同分析问题原因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形成《整改方案》后经审议披露。整改过程中,董事会发挥组织核心作用,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整改方案议案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全程履行监督与指导职责,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更正等事
项进行前置审议,同时在制度设计、流程优化、机构选聘及后续监督等多个环节提供专业意见并强化监督实效;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整改执行的牵头力量,推动《新业务模式评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确保整改措施嵌入日常运营管控环节。公司秉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的原则,按整改方案要求推进。后续公司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整改措施:公司已对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受影响的收入利润数据进行重新核
算,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披露《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8)。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整改情况:公司已按规定在公告披露后的两个月内完成了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的披露,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针对本次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负责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二)内控自查与专项整改
1.建立新业务模式评审机制
整改措施:建立新业务模式评审制度,成立由管理层、业务、财务、内控等部门组成的跨部门评审委员会,对新业务模式进行可行性论证,确保新业务模式相关的服务内容、交付方式、信用条款、管控制度与流程等方面在实施前经过充分的市场、风险和合规评估,并明确相应的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
整改情况:已完成《新业务模式评审制度》的制定。
(1)成立跨部门评审委员会:制度中明确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成员涵盖业务、财务、法务、内控等关键部门,负责新业务模式的审批。
(2)规范可行性论证流程:制度明确“业务发起部门提案——所属事业部经营班
子评审——公司评委会决策”的基本流程,并规定《新业务模式申请书》应包含服务内容、交付方式、信用条款、管控制度与流程等内容,确保实施前经过充分的市场、风险和合规评估。
(3)明确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制度规定《新业务模式申请书》应明确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该部分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从源头保障财务核算的合规性。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将持续规范执行。
2.加强合同管理
整改措施一:强化合同评审的信息化控制,重要合同评审前要求系统中强制填写合同对象与项目背景的调查信息,作为评审依据;重要合同审批流增加两名谈判人员的审核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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