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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21:32:18 股吧网页版
路桥信息: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37748 证券简称:路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110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收到
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2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 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3 年度、2024 年度收入利润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 2023年、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我局后续将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你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方案,6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公司相关业务和财务内部控制,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和年报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 2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可能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厦门证监局《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自查并作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更正情况详见本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后续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同时,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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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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