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920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113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冈精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1、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4 号”)相关规定及吉冈精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包括激励对象承诺的额外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之规定,鉴于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层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K”、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为 0,公司对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485,28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注销对象:周晋、张玉霞、周斌
2、回购注销数量:2,512,580 股
3、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43%
4、回购注销价格:2.241 元/股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实施了三次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2.10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
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0 股。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实
施完毕。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回购价格调整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8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
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的回购价格调整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
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该权益
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毕。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公式为: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P=(P0-V)÷(1+n),
其中每股转增股数 n 为 0.40,每股派息额 V 为 0.16 元,故调整后首次及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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