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920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110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1人(首次授予67名、预留授予2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41,280份(首次授予920,080份、预留授予221,20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66,307,160股的0.429%。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为2025年9月30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的可行权日为2025年9月1日;后续公司将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后续行权的相应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本
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合计 1,141,280 份(首次授予
920,080 份、预留授予 221,200 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18 日,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上披露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公告)》以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
3、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8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
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议案,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
工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议案,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赵立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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