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3
证券代码:920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5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暨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2026 年 10 月 23 日,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春中院”或“法院”)发来的通知书,获悉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启”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6 年 10月 21 日向宜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宜春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宜春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宜春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人申请预重整及重整情况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江西新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敏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1MA35H9Y94K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 580 号九天丽景 8 栋 1 层 5
商铺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环保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防水防腐保湿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宜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3、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 966 号
3、法定代表人:李海航
4、注册资本:9,309.34 万元
5、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
计) 审计)
资产总额(元) 1,306,377,330.24 1,227,270,283.00
负债总额(元) 1,150,946,414.85 1,160,884,59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5,430,926.33 66,385,277.09
东的净资产(元)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
计)
营业收入(元) 203,761,124.70 84,742,286.90
利润总额(元) -462,915,389.73 -99,798,806.64
净利润(元) -500,376,641.40 -100,652,009.52
三、被申请预重整及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若宜春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将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审查、财产调查、资产审计与评估等工作,同时公司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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