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新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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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5-08
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
六、审议情况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经宁新新材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宁和达、宁易邦和宁昱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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