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3 16:52:28 股吧网页版
宁新新材: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920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8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4年已回购的股份83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93,093,400股)的0.90%。出售期间为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在按照上述出售计划出售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