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920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5-100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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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
第三条 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的管理控制,应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的职责。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治理与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其他法律文件对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子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其组织架构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如有)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重大会议的,其召开方式、议事规则等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按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公司派出人员”)。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其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审议;
(七)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司派出人员在子公司任职期间,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述职,对于履职情况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请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等相关决议文件、《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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