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中裕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6 号),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4,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153,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1,024,976.4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76,128,023.58
元,已由东吴证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州姜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0208001040229369 的人民币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6,692,427.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9,435,596.3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2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于2023年4月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全资子公司安徽优耐德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于 2023年 6 月 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裕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于 2023 年 6 月 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
协议》。
控股子公司中裕工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裕工业公司及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利雅得分行于2024年6月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泰州姜堰支行 10208001040229369 4,776,907.79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有限公司 州姜堰支行 701066010013000054475 3,891.50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有限公司 州姜堰支行 523901199310858 221.30
安徽优耐德管道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术有限公司 司泰州姜堰支行 10208001040229625 0.00
安徽优耐德管道技 宁波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
术有限公司 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 86021110000308552 0.00
户)
江苏中裕能源装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有限公司 州姜堰支行 701066010013000056271 6,418,400.44
江苏中裕能源装备 南京银行泰州姜堰支行(理
有限公司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0223270000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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