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920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捷众科技工业园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秋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3,919,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43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独立董事鲍航先生 43,919,418 100% 当选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独立董事鲍航先生 568,118 100% 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煜、项延海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规则》《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江乾坤 独立董事 离任 2025 年 10 2025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3 日 时股东会
鲍航 独立董事 任命 2025 年 10 2025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月 13 日 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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