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6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董事张思远、寿淼钧、梅乐和、毛磊、罗春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在董事会中增 设副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总人数不变,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 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周芳女士、肖长 锦先生、张思远先生、朱云国先生、肖艺女士、曾丽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周芳女士、肖长锦先生、张思远先生、朱云国先生为连任,曾丽 娟女士、肖艺女士为新任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2.01:《关于提名周芳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肖长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张思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4:《关于提名朱云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5:《关于提名肖艺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6:《关于提名曾丽娟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含逐项表决子议案):均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 转,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毛磊先生、梅乐 和先生、罗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春华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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