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 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 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相关修订对照情况具体如下: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事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七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第七十七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 主持。
……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分别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3 名,且至少 1 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且至
士。 少 1 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辞职等事
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 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
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职务。 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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