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920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6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独立董事郑玉坤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3)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4)。
4、2024 年 11 月 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5、2024 年 11 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完成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7、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
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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