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5
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6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如遇紧急事项,可以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董事会召开时以书面方式确认。”公
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通
过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陈志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廖兴烈、刘德运、阮永平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及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考核结果,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志强先生、廖兴烈先生、刘孟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在2025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B),本期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1 名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C),本期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60%,根据《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合计 5,04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拟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后,股份总数由 63,898,766 股变更为 63,893,72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3,898,766
元变更为人民币 63,893,726 元。针对上述变化,需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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