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5 20:43:31 股吧网页版
新威凌: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8 号),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
证函〔2022〕238 号)批准,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1,2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8,28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58,234.23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929,765.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出具《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威凌”)及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威凌”) 无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四川新威凌与湖南新威凌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川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
议》,湖南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分行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9 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
金管理》相关要求,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分别与四川新威凌、湖南新威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使用情况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1 609379285906 本次注销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湘江新区分行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1901018029200259175 已注销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长沙金鹏支行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光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