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5-102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价 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要求,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本期解锁比例为80%,其余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本期解锁比例为100%,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行使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三、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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