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6 19:23:09 股吧网页版
力王股份:签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920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人形机器人用高功率长续航锂离子电池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签订《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技术开发合同书(合作开发)》(以下简称“技术开发合同书(合作开发)”或“合同”)。该项目是基于双方前期“低成本高功率锂离子电池和下一代高安全固态锂电池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延续与深化,聚焦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的专项技术突破。

公司于近日收到双方共同签署完毕的《技术开发合同书(合作开发)》。
(二) 审批情况

本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畴,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水路 2279 号

性质:事业单位

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原发性科技创新研究及以研究生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深圳服务。〈通讯/计算机/软件/建筑/环保/材料/机电一体化/生物/化学〉学科学历教育、学位管理、博士后培养以及相关的科学研究、专业培训、学术交流。

合作背景:双方曾合作开展“低成本高功率锂离子电池和下一代高安全固态锂电池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并顺利结题,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技术协同优势。

履约能力: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清华大学在国内的异地办学机构,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人才储备,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水平,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完善的实验平台,在锂离子电池材料、固态电解质、电池结构设计等方面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科研实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人形机器人用高功率长续航锂离子电池的研究与开发。
(二)合作目标:针对人形机器人对电池高功率、长续航、轻量化、小型化及高安全性的严苛需求,结合公司在工程化验证与集成方面的优势,以及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在固态电解质/电极界面基础研究方面的深厚积累,共同开发新一代高性能锂电池技术。

(三)主要技术指标:

完成 20Ah 级人形机器人锂电池样品,功率密度≥3000W/kg,循环寿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

人形机器人锂电池样品体积能量密度≥700Wh/L,并实现连续工作 8 小时后温度≤50℃。

申请 5 项发明专利,并输出 1 套机器人电池集成技术规范。

(四)双方分工:

甲方(公司):负责对高容量正极、硅碳负极与复合固态电解质的界面构建方法进行工程化验证;开发电池小型化、轻量化集成及高效热管理技术;完成电池电化学性能与工况评估。

乙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负责利用原位固态化反应构建高稳定、低阻抗的固态电解质/电极界面;设计高功率密度电池结构并提出集成技术方案。
(五)项目周期与计划:

项目总周期为三年(2026 年至 2028 年),分阶段推进界面构建、材料验证、
结构设计、性能评估、方案完善及样机试制等工作,并按计划提交阶段性成果。
(六)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含税经费总额:人民币 3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1)2026 年 6 月 3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30%,即人民币
9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2)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40%,即人民
币 12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3)2028 年 12 月 3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总额的 30%,即人民
币 9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背景知识产权归原权利方所有;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人,或单独申请专利;双方有权对本合同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的新的技术成果归改进方所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技术成果共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