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920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编号:2025-166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3、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 6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日,以 19.19 元/股为授予价格,向 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 万股。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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