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永道”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信永道(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4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股票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
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10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165.00 万股,合计发行 1,2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307,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6,122,465.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184,534.0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74 号)及《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5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3]000477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和 2023 年 8 月 9 日分批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 2025 年12 月 11 日,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信永道(北京) 110927525510808 4,011,757.68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政数字科技(武 127918004710402 12,249.66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汉)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政数字科技(昆 871912635810602 21,727.03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明)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香江金融服务(深 755946550010502 3,997.17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圳)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济南华信永道数字 110954618210902 8,780.07
司北京青年路支行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4,058,511.61
三、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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