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5-084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
议案 5.0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
则体系》《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的真实性,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公司经营管理和经济秩序,为公司健康发展服务。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具备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时,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
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二)编制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以重要性、风险大小、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为基础,确定审计重点和先后次序,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八)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九)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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