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5-108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第一次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2 年 1 月 21 日经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2023 年 12 月 26 日经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证券
(包括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是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储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转出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司应当及时注销专户并公告。
第八条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
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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