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卫士”、“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狼星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12 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99 号-2 层地下二层 A04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陶涛
实际控制人:陶涛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实缴资本:5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天狼星集团对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为借款之日 LPR,具体以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本次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狼星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的借款,授信期限 12 个月,在此期限内可以分次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为借款之日 LPR,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金额计息。借款期限届满前,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事项及条款内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天狼星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亦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天狼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公司亦无需提供任何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11 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七)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故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
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根据相关规则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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