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233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1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方案。委员会下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
专项推进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落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
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副组长由公司分管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任期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一致,成员因职务变动自动调整,由委员会按规定补足。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审议,包括可持续发展制度、战略与目标、可持续发展报告等;
(五)对公司气候变化相关议题开展专项研究与部署,制定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实施路径,审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审阅公司气候变化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展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提交董事会;
(六)监督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落实情况,评估气候变化对公司经营
发展的潜在风险与机遇,提出风险应对及机遇转化建议;
(七)审议公司气候治理相关制度及流程,指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跨部门气候相关工作推进;
(八)组织制定公司气候治理架构图,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在气候治理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气候治理体系有效运行;
(九)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对经董事会批准的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有权决定委托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公司战略论证工作,包括气候变化相关的专项论证、碳达峰、碳中和路径规划等专业服务。上述中介机构聘用期限及费用由委员会决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建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成果及相关建议,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后,按程序报董事会决策。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做好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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