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220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吴淞路 218 号 16 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炎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0,861,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6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2,618,9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754%。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决定两艘 73800 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不生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60,861,59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航 乔若瑶
(三)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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