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4
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问题 2.业绩波动及经营稳定性 ...... 3
问题 3.前次募投项目进度与效益情况...... 57
问题 4.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和合理性...... 65
问题 5.关联方交易...... 102
问题 7.其他问题...... 129
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有关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 “本所”)作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问题 2.业绩波动及经营稳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和公开披露材料,(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13,661.42万元、86,351.37 万元和 64,905.23 万元,分别同比变动-19.44%、-24.03%和 0.06%。其中外贸航运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49.26%、57.84%和 73.71%。(2)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分
别为 24.22%、11.35%和 20.27%。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6 月,发行人外贸航运业
务毛利率分别为 37.93%、16.53%和 31.21%,内贸航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0.73%、3.48%和-30.19%,存在毛利率为负的情形。(3)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8,236.53万元、-1,431.22 万元和 5,557.62 万元,分别同比变动-49.58%、-107.85%和 2,709.12%。(4)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6,496.44 万元、16,138.52 万元和255.71 万元,分别同比变动-40.93%、-55.78%和-97.41%,呈逐年下滑趋势。(5)发行人报
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54、11.00 和 11.33。(6)发行人 2022 年、2023 年前五大
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57.78%、51.63%,2024 年 1-6 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到 50%以内,其中第一大客户占比下降到 18.93%。
请发行人:(1)结合所属行业周期、运价指数、主要经营航线运力需求变动、承运能力、主要成本因素(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变化、内外贸业务等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与扣非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后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周期或相关航运指数变动具有匹配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变化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上述内容。(2)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内外贸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主要客户说明报告期内内贸航运业务毛利率为负的项目及客户情况、毛利率为负的合理性,与相关客户其他同类项目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完善相关风险揭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内外贸业务的毛利率。(3)区分程租期租、自营外租,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不同模式的收入、毛利贡献及毛利率情况,并结合上述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结构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存在部分经营板块收入及毛利异常变化的情形。(4)结合航运指数、中国大宗商品进口波动、国际形势变化情况、行业周期性波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因素是否已完全消除或基本消除,是否仍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对经营业绩波动的主要措施,目前是否有效执行,预计产生影响的时间。(5)结合在手订单及主要客户需求情况说明期后业绩情况,以及经营业绩
确认依据及与履约进度是否匹配、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绩变动与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及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匹配。补充说明并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7)结合销售回款、采购付款、税费支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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