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920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5-114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美国全资曾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荷兰全资孙公司、美国全资曾孙公司。本次设立三个海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45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2025 年 6 月,公司已完成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WJAA
GLOBAL PTE. LTD.,2025 年 11 月,公司已完成设立荷兰全资孙公司:
WJAA PHARMACEUTICAL B.V.,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
和 11 月 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设立荷兰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近日,公司已完成美国全资曾孙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 2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14.21 万元(以实际汇率为准计算人民币出资额),荷兰全资孙公司持有美国全资曾孙公司的100%股权。(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暂停交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公司 2024 年营
业收入为 338,978,845.97 元,公司 2024 年末资产总额为 803,935,5
78.14 元,公司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60,478,535.80 元。经计算,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尚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决策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投资金额均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可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总经
理办公会议,讨论《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全资公司的议案》。经讨论,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荷兰全资孙公司、美国全资曾孙公司的决定。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境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内有关部门办理批准备案等手续以及境外公司设立等全部事项。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公司事项尚需获得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六)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美国全资曾孙公司
名称:WJAA BIOTECHNOLOGY LTD
注册地址:2108 N ST STE N, Sacramento, CA, 95816, USA
经营范围:1.制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供应和销售,化妆品原料和营养原料的销售。2.在饮料、健康食品和运动营养品、宠物食品等领域提供多种原料采购及其定制化解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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