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920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核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沈安居(董事长)、唐满红(离任财务总监)、汪士娟(离任监事)3 名核查对象其相关交易都是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均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6 月 18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
053),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9),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北交所官网披露的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孙运军(总经理)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孙运军入职公司之前,是其本人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市场公开信息,经自主分析判断后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2、《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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